河北唐山律师-董娜普法之债权债务问题篇-------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这句话在现代法制社会仍然适用吗?首先父亲与儿子是民法上两个独立的主体,他们各自有自己的权利去举借债务。当父亲举借的债务其生前没有清偿,那么儿子作为继承人是否有偿还的义务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的规定,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所以父债不一定由子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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